机构设置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
作者:  来源:  责任编辑:市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7-10-10
    丽水市环境保护局为正县级行政单位,内设机构:办公室、机关党委、政策法规宣教处、行政审批处(建设项目管理处)、自然生态保护处、污染防治处(水环境管理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大气环境管理处)、辐射管理处。

  直属单位有: 

  丽水市环境监察支队(挂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牌子)(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 

 

  丽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环境科学研究所) 

  丽水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丽水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中心

  

丽水市环境保护局莲都区分局 
版权所有:浙江省丽水市环境保护局  E-mail:greenls@163.net  网站地图
备案号:浙ICP备05000007号     浙公网安备 33110202000305号   网站标识码:3311000017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689号  传真: 05782098000  电话:12369
技术支持:浙江万赛软件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