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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出台《庆元县城区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作者:  来源:  责任编辑:市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8-07-19

噪声污染一直是城市环境治理的难题,投诉多、解决难、涉及处理部门多、治理效果差,群众诉求强烈。近日,经县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庆元县印发了《庆元县城区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2018年8月1日起施行。

《庆元县城区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共32条,进一步明确了环保、公安、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从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等四个方面做了具体规定。环保部门负责工业噪声、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风机等设备以及文化、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中使用固定设备产生噪声的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对在商业经营活动中和城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喇叭、音响器材产生的噪声,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进行娱乐、聚会等活动产生的噪声及其他社会生活噪声等实施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城区内的早市、夜市、临时摊点、流动摊点等占道经营产生的噪声进行劝导等。市民今后若遇到噪声污染问题,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向各职能部门反映。

   该办法的实施,有利于强化县城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巩固提升环境噪声污染整治成果,保障市民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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