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

关于公布2016年度美丽丽水建设考核结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责任编辑:市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7-08-0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生态发展之路,立足生态优势,将美丽丽水建设与“五水共治”、“六边三化三美”、“三改一拆”等工作有机结合,加快推进丽水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丽水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美丽丽水建设考核的有关要求,各地对2016年度美丽丽水建设完成情况开展了自查、自评,美丽丽水办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对各县(市、区)进行了现场考核,并组织有关部门结合2016年度美丽丽水建设年度工作任务书及考核评分标准开展综合评分汇总,经市委市政府美丽丽水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审定,现将考核结果公布如下:

  特别奖:缙云县

  优秀单位:莲都区、遂昌县、松阳县、龙泉市

  良好单位:庆元县、云和县、青田县、景宁县

  希望上述单位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推动我市全国生态保护和生态经济“双示范区”建设迈上新水平,全力建设美丽幸福新丽水作出新的贡献。

  市委市政府美丽丽水建设领导小组

  2017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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