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应急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信息公开>>环境应急
我市开展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演习活动
作者:  来源:  责任编辑:市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8-06-22

我市开展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演习活动

 

根据吴晓东市长在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上的指示精神,我局610日在遂昌县开展了丽水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习

一、演习前期准备基本情况

此次演习由丽水市环保局主办,遂昌县人民政府承办。市应急办、各相关市直部门及各县(市、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全程现场观摩。在演习前,我局高度重视,会同遂昌县详细制定了演习方案,逐一制订了3个应急事故演习脚本,并多次进行现场勘察,反复斟酌方案的周密性和可行性。

演习共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突发辐射污染事故应急演习;第二阶段是大气重污染应急演习;第三阶段是环境与生态破坏突发事件应急演习。演习内容涉及辐射安全、化学品泄露、重污染天气应对等方面。

二、现场演习情况

(一)突发辐射污染事故应急演习

1.演习事故模拟情景。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生4类放射源丢失事故。包括五个环节:一是放射源丢失后,企业启动应急预案;二是相关部门接到企业报告后,启动县级应急响应;三是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协同处置;四是事故报告;五是善后处理。

2.现场实际演习情况。610日上午910分,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号车间发现生产线上一枚4类放射源丢失,立即报告公司主管,启动公司应急预案,并向公安、环保等部门报警;相关部门接到企业报告后,立即报告县应急领导小组,并启动辐射事故(该事故,属于一般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应急领导小组快速组织环保、公安、卫生等部门及有关专家赶赴现场,将丢源初步情况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

到达现场后,公安部门立即开展调查,放射源丢弃车间实行警戒管控;环保部门马上进行辐射监测,并配合公安部门查找丢弃的放射源;卫生部门及时对可能接触到放射源的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和医疗救护;经公安、环保部门查实,企业机修人员在维修机器的过程中,将放射源取出放在一边,后来忘记将放射源装回机器,清扫人员在打扫车间卫生时,将放射源与垃圾一起清理至垃圾池;找到丢弃的放射源后,环保人员立即将放射源暂存至贮源库,处置结束后,相关情况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县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

(二)大气重污染应急演习

1.演习事故模拟情景。对遂昌将出现输入性重污染天气开展应急处置。包括四个环节:一是组织技术专家进行预警预判;二是启动应急预案,发布橙色预警;三是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开展工作部署;四是组织技术专家会商,研判大气污染趋势;五是预警解除。

2.现场实际演习情况。610日上午10时,气象部门和环境监测部门上报,遂昌县将出现重污染天气。遂昌县政府按照应急预案,发布橙色预警,并启动2级响应。县委宣传部通过各类媒体、短信等形式发送重污染天气防范等有关内容。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开展相关工作,环保局做好重点排污企业检查,实时监测空气质量;经济商务局落实企业停产、限产;公安局实施机动车临时管制,建设局下达城区施工工地采取停工通知,增加城区主干道洒水作业;卫生局启动卫生应急预案,增加呼吸道门诊急诊;教育局向各学校发布红色预警信息,合理安排停课或弹性教学;综合执法局做好禁止露天烧烤和秸秆焚烧工作,加强餐饮单位管理;气象局做好气象观测,采取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处置结束后,技术组开展专家会商,根据会商情况,空气质量已达到橙色预警解除条件。遂昌县政府发布预警解除。

(三)环境与生态破坏突发事件应急演习

1.演习事故模拟情景。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模拟储存双氧水仓库因电路故障引发火灾事故。主要包括五个环节:一是启动应急预案;二是相关部门接到企业报告后,启动县级应急响应;三是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协同处置;四是事故报告;五是善后处理。

2.现场实际演习情况。2018610日,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模拟储存双氧水仓库因电路故障引发火灾,车间主任立即报告公司值班长,启动公司应急预案,并向11012345报警;同时进行人员疏散和转移伤员。接到公司报告后,县环保局立即报告县应急事故领导小组,并启动了突发性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领导小组快速组织环保、公安、消防、卫生、安监、妙高街道等部门和专家组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环保部门马上进行了现场监察;公安迅速对现场实行警戒;消防即刻开展灭火行动,卫生部门立即对伤员进行救助,监测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监测;妙高街道对附近企业人员进行疏散,安监部门查处事故责任和善后处理。专家组提出处置建议,并将该事故上报给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现场救援、监测结束后,环保、安监等事故调查组有关人员进入现场,对现场进行取证、拍照,分析、了解、调查工作,对事故进行评估。

通过上述3个演习,全面检验了政府部门制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检验了环保部门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的应急联动指挥机制,检验了各相关部门应急管理人员快速反应、协同作战、应急处置的实战能力,进一步提升了我市突发环境事故的应急响应水平。

 

 

 

版权所有:浙江省丽水市环境保护局  E-mail:greenls@163.net  网站地图
备案号:浙ICP备05000007号     浙公网安备 33110202000305号   网站标识码:3311000017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689号  传真: 05782098000  电话:12369
技术支持:浙江万赛软件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