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情况
2017年6月,丽水市9个县(市、区)共有10个县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其中河流型3个,湖库型7个;开展监测的10个。
(一)监测点位
河流型水源在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处设置监测断面,湖库型水源在每个水源取水口周边100米处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河流及湖、库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二)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2项。其中湖库断面增测叶绿素a及透明度2项。
(三)监测频次
1次/月,其中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县级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为1次/季度,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开展监测的10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中,全部达标,占100%。若按水量计,则实际取水量为1132.8万吨,达标水量1132.8万吨,水量达标率占100%(详见附表)。
丽水市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统计见图1,各水源水质达标情况统计见附表。

图1 丽水市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
备注:
1.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是指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和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
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饮用水的区别:饮用水水源为原水,居民饮用水为末梢水,水源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
附表
2017年6月丽水市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序号 |
城市 名称 |
水源名称 (监测点位) |
水源 类型 |
当月取水量(万吨) |
达标 情况 |
超标指标及超标倍数 |
1 |
丽水市 |
黄村水库水源地 (黄村水库) |
湖库 |
331.2 |
达标 |
- |
2 |
丽水市 |
玉溪水库水源地 (玉溪水库) |
湖库 |
78.5 |
达标 |
- |
3 |
龙泉市 |
岩樟溪一级电站水库水源地 (龙泉水厂取水) |
河流 |
124.4 |
达标 |
- |
4 |
青田县 |
小溪青田水源地 (小溪口) |
河流 |
129 |
达标 |
- |
5 |
云和县 |
雾溪水库水源地 (雾溪水库) |
湖库 |
78 |
达标 |
- |
6 |
庆元县 |
兰溪桥水库水源地 (兰溪桥水库) |
湖库 |
55.7 |
达标 |
- |
7 |
缙云县 |
好溪缙云水源地 (缙新水厂取水) |
河流 |
110 |
达标 |
- |
8 |
遂昌县 |
成屏二级电站水库水源地 (遂昌水厂取水) |
湖库 |
78 |
达标 |
- |
9 |
松阳县 |
东坞水库水源地 (东坞水库) |
湖库 |
108 |
达标 |
- |
10 |
景宁县 |
龙潭桥水库水源地 (鹤溪镇上) |
湖库 |
40 |
达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