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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作者:  来源:  责任编辑:市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8-06-01

2017811日至911日,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浙江开展督察,并于1224日反馈了督察意见。丽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和部署,要求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确保生态底色不变色、不褪色,持续改善提升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确保丽水生态环境质量走在全国全省前列。为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的丽水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丽水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协调小组和若干专项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督察整改工作的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针对督察指出的问题,丽水市坚持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举一反三的基本原则,及时研究制定《丽水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现全文向社会公开。
  《整改方案》明确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方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以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为契机,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高标准落实督察整改意见。自我加压、高点定位,拿出超常规的力度和速度奋力追赶,以最顶格的生态标准、最严格的生态治理、最科学的生态制度,确保生态底色不变色、不褪色,持续改善提升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确保丽水生态环境质量走在全国全省前列,为建设美丽浙江大花园最美核心园提供优良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

《整改方案》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突破与渐进相促进,明确了三个方面整改工作目标:一是保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领跑。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全省第一,地表水Ⅰ-Ⅲ类水比例达到100%,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继续保持100%PM2.5浓度控制在31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率达到98%。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省下达任务。全市生态环境面貌实现根本性改观,实现“天更蓝、地更净、水更清、空气更清新、城乡更美丽”的最美生态环境目标。二是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我市未点到具体整改任务。但我市自我加压,举一反三,归纳梳理出4项面上的整改任务,逐一建档立案,明确目标、倒排进度、落实责任、限时销号。2019年年底前完成全部整改任务。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结合督察整改工作,认真分析易发问题的重点领域,聚焦共性问题的关键症结,总结经验,建章立制

《整改方案》列出了整改措施清单。对4项面上问题逐一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实行表格化、清单式、销号制管理,要求完成一个验收一个、整改一个公开一个、办结一个销号一个。在此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立足补短做强、突出提标提质、着眼常态长效,提出了八大类20项强化措施:一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三个最”目标(最顶格的生态标准、最严格的生态治理、最科学的生态制度),紧盯三大战役,坚决扛起新时代背景下建设秀山丽水大花园的新使命,确保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省第一、全国领先。是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进一步顺应改革趋势,增强改革定力,保持改革韧劲,打破拖累生态环保发展的坛坛罐罐。是构建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启动市级环保督查,组织开展机动式、点穴式专项督查;科学编制“山水林田湖草”规划,完善“三线一单”;严格落实产业环境准入制度,坚持正向激励与反向倒逼相结合,清理整合撤销园区外工业区块,加快已有开发区(园区)实施生态型、循环化改造。四是强化监察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力争到2021年完成地表水自动监测站300个,空气环境质量监测站200个,9个县级以上城市辐射自动监测站和市、县二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智慧环保”,让环境违法行为无所遁形、环保执法精准发力、监管效率大大提升;深化落实网格化管理,实现对环境监管区域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五是努力打造最严执法样本。重点围绕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的反馈问题整改,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好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的作用;落实辐射环境长效管理。六是积极推进环保科技创新。通过借力借智,加快大气污染成因与治理、饮用水安全保障、污染土壤治理修复等关键技术攻关,加强先进环保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推动丽水生态环保向更高层次发展。七是全面加快生态示范创建。以省委省政府支持丽水打造践行“两山”理念示范区为契机,全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和全国“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推动“大花园”战略在我市得到生动有效实践。八是打响丽水环保品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真正担当起“中国生态第一市”的角色,打造出属于自己的生态环保品牌。着力把丽水打造成为生态环保国际国内交流的汇聚之地。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推进,《整改方案》明确了五个方面措施:一是加强领导,建立机构。各县(区、市)和有关单位成立相应整改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压实责任,强化考核。建立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考核机制,切实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三是严格督导,检查落实。建立层层跟踪督办机制,督导单位负责对相关整改任务的督促指导。对措施落实不到位、进度明显滞后的,予以通报、督办、约谈,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四是跟踪督导,严肃追责。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清单及具体案卷,按要求报送调查处理情况;对整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介入或督促各地各部门调查处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五是强化宣传,信息公开。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多渠道、多媒体跟踪报道整改落实情况。全市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及时通过市、县级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开。

丽水市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站在讲政治和保护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坚决守护绿水青山,要强化一百减一等于零的意识,以最坚决的态度,不折不扣抓好问题整改,以最严厉的措施打击违法行为,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谋发展,以最高标准建立长效机制,实行最严格的环保标准,倒逼企业转型升级。

 

 

附件:丽水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中共丽水市委

丽水市人民政府

201861

相关附件下载:丽水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具体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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