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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年度执法大练兵和重大案件办理工作中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上报省厅拟记...
作者:  来源:  责任编辑:市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8-06-25

关于2016-2017年度执法大练兵和重大案件办理工作中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上报省厅拟记功奖励名单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公务员局意见和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申报记功奖励集体和个人材料的通知》(浙环便函〔2018326号),2016-2017年,我市在年度执法大练兵和重大案件办理工作中一批集体和个人表现优秀,对此,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的文件要求,我市拟向浙江省环保厅上报,2016-2017年我市在年度执法大练兵和重大案件办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拟对其表现予以记功奖励。现对2016-2017年度执法大练兵和重大案件办理工作中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2018625—201873日。 

  二、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丽水市环境保护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联系电话: 20989322098826 

   附件:2016-2017年度执法大练兵和重大案件办理工作中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名单。 

 

丽水市环境保护局

2018625

相关附件下载:附件:2016-2017年度执法大练兵和重大案件办理工作中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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